共建理事会

发表于:2019-08-26

    集聚区共建理事会,由集聚区大党委牵头,成员由共建单位、物业公司、辖区企业等单位组成。

    一是多种渠道“接诊”。及时收集职工群众向公寓党小组、集聚区工作人员、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和集聚区留言板反映的情况和诉求。

    二是问题导向“问诊”。集聚区共建理事会针对职工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诉求,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,并提出初步方案。

    三是多方联动“会诊”。召集理事会成员单位召开共建理事会专题会议,提出具体方案。并将方案在集聚区公开栏、集聚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,广泛征求企业和职工群众意见建议。理事会对意见建议进行收集,修改完善方案。

    四是持续跟踪“回诊”。方案实施后,通过实地走访、电话回访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,及时对实施效果进行“回头看”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